
天宁区公租房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宁区公租房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X-GK2021-006
2.项目名称:天宁区公租房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8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折扣,最高折扣为100%
6.采购需求:含房屋维修等,具体按采购人派单内容执行)。
7.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招标代理部)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招标代理部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招标代理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2.疫情防控措施: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杨女士
联系方式:0519-8899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0519-8899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0519-88990533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 |||||
参加:□开标□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是,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否□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3: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