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陵西路南侧、鲜鱼巷东侧(ZX050403)地块项目基坑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陵西路南侧、鲜鱼巷东侧(ZX050403)地块项目基坑监测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szhx.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X-GK2022-011
2.项目名称:延陵西路南侧、鲜鱼巷东侧(ZX050403)地块项目基坑监测工程
3.预算金额:人民币38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80万元
5.招标需求:
(1)本项目为延陵西路南侧、鲜鱼巷东侧(ZX050403)地块项目基坑监测工程,项目位于常州天宁区延陵西路南侧、鲜鱼巷东侧,项目用地面积8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573.26平方米,地下4层、建筑面积28068.76平方米,地上14层,建筑面积43504.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高层商业建筑。
(2)本次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护结构顶部竖向位移、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地表的变形、地下管线变形、周围建筑物沉降的监测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基坑开挖开始至基坑回填完毕并提交书面报告为止。监测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监测服务期从采购人发出通知开始,3日内进场开展监测工作,每次监测工作完成后按规范、设计要求及施工方案及时提供监测结果,并在分部验收前递交正式监测成果报告给采购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专业类综合甲级;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具有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箱收到的投标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给投标单位。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认真踏勘工程施工现场,熟悉工程施工区域内的情况以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及报价的资料,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等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所产生费用自理,如投标人认为踏勘需要提供安全教育或安全防护措施的,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如在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发生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因此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则应赔偿因此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7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至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937129340@qq.com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人民币76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 11:3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备注项目编号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银行账号:545671549901
4.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5.公告发布媒体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6.疫情防控措施
(1)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2)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3)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4)因防控工作需要,给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7.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需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不予认可),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注: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937129340@qq.com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在公告截止日以邮箱接收到的报名表确认投标单位。以邮箱收到的投标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提交原件。报名通过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中吴大道700号
联系方式:0519-83755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
联系方式:0519-88169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18015270120(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 |
招标单位 | 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 |
投标报名人 | |
联系电话 | |
投标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招标文件接收邮箱 | |
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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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为 项目名称 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常州运河南岸置业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附件3: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 |||||
参加:□开标□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是,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否□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