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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长江北路以东、赣江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试桩工程
更新时间:2023-07-18 点击:1680 项目编号:ZHX-GK-2023-009

新北区长江北路以东、赣江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上新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新北区长江北路以东、赣江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试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X-GK-2023-009

2.项目名称:新北区长江北路以东、赣江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试桩工程

3.项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以东、赣江路以北地块

4.招标范围:新北区长江北路以东、赣江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文件规定,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34782.11元,报价总价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相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以评标开始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5日下午17:00

本公告发布网站为:cznd.changzhou.gov.cn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网站、www.jszhx.cn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5日下午17:0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首先应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4.相关费用:

1)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

招标文件资料费发票由代理机构开具;开票方式:开标后10日内至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财务室)开取发票。开票联系方式0519-88169102

2)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按E交易系统提示操作。平台服务费收款单位: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

:

1)平台网址为:www.ejy365.com。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400-828-9082。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开标室(龙锦路与天目山路交会处西南角)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均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关内容之日起七日内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126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7月30日下午17: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招标活动开始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常州上新置业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202号

联系人:黄先生

 :0519-85582503

2.代理机构信息

 :江苏中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座16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19-88169102

 :www.jszhx.cn/     

 :519543113@qq.com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1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126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30日下午17: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附件2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10.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②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在注册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③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单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表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核发;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未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作有在建工程。

5)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通过审查原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须内容、印章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

1.投标人需递交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后审: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如有委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电子签章不予认可);

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投标人为建造师缴纳缴纳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2.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备注:1)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2)提供纸质投标书3份1正2副,纸质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完好,签字盖章齐全。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或PDF)、投标报价清单电子版一份(U盘)。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如有委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

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备注:

1.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投标人详细咨询400-828-0799。 E交易网站网址:www.ejy365.com

2.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E交易网www.ejy365.com。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 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4.本工程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5.本工程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

 

 

 

 

 

 

 

 

 

 

 

 

 

附件3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且投标文件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具体办法如下:

(一)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者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经评审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报价高于最低价的投标人依次确定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则以开标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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